近日,桃源縣林業局認真研究制定《桃源縣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》,決定從2016年開始,在全縣范圍內實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動,確保到2018年底,全縣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5.17%以上,森林蓄積量達到1400萬立方米以上,重要生態區域和重點生態部位的林相明顯改觀,林分質量顯著提高,生態功能進一步增強,生態環境更加優美。
禁伐行動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行,2018年12月31日結束,歷時三年,要求在全縣范圍內的國家級公益林、省級公益林,鐵路、高速公路、國(省)道兩旁第一層山脊以內的森林,除實施森林撫育、災害木清理、開設防火帶、工程項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,不得實施其他任何性質的商業性采伐。禁伐范圍內的竹林,楊樹、桉樹等工業原料林以及流轉合同到期的林木確需采伐的,必須依法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批準,縣林業主管部門在批準后15個工作日內報省林業主管部門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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