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為了規范紅木家具的生產和銷售,2012年8月1日,國家標準《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(即GB 28010-2011)正式公布。“新國標”明文規定,從標準出臺之日起6個月后,即2013年2月1日后,所有在售紅木家具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,否則禁止銷售。新標準要求,紅木家具必須配備“一書、一卡、一證”,即紅木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、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,方可上市銷售。也就是說,要求紅木家具生產廠家、銷售單位必須對紅木家具材質、質量等真實信息以質量保證文件的形式明確告知消費者。
黃建忠告訴記者,他在三典紅木館購買畫案時,銷售方并未提供紅木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、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,僅僅只提供了一張送貨單。“在我們這里,大家買紅木家具都是談好價錢就行,商家都沒那么規范,還不都賣得好好的?”陳金秀承認自己銷售的家具還沒配備相關證書。“應不應該有,我也不太清楚,也不懂。”陳金秀說。
記者了解到,針對這起糾紛,黃建忠曾向當地工商機關進行了申訴,最終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,未達成調解協議。黃建忠表示,將再次與銷售方進行溝通,如果對方仍拒不退貨,再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進行維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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